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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险代理要求我把现有的人寿保险保单转到另一间保险公司。这样做会否引致任何损失?

在决定把保单转到另一家保险公司之前,阁下应要小心查明保险代理有否给予失实或误导性的资料,以说服阁下转保。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因阁下把保单转到另一间保险公司时,如保险代理亦转职到该保险公司,该代理亦可从中赚取佣金。

 

有两件事情阁下必须考虑:

 

首先,当阁下购买新保单时,需要回答有关健康、职业、和生活习惯等问题。如果新保险公司因阁下的身体或生活状况有变而拒绝承保时,阁下亦要根据现有保单内的「情况变更」条款规定(如有),向现时承保的保险公司披露被拒投保的实情和原因,这样可能会令该公司取消阁下现有的保单,或要求阁下支付较高的保费。

 

此外,切记新的保单可能会包含不同条款,而「可争议期」亦可能要从新开始计算。最坏的情况是现有保单会接受的索偿,新保单却可能会拒赔。

 

为保障客户,当他们转移或更换寿险保单时,需要填写一份客户保障声明书(该声明书可在香港保险业联会网页下载),而保险代理亦要在该声明书上表明已经向客户完全解释将要承担的风险,客户亦必须声明他 / 她明白当中涉及的风险。在此情况下,冷静期是新保险公司把客户保障声明书副本交付被取代保单的保险公司的14天内。

 

总括来说,阁下要确定保险代理没有作出失实或误导性的陈述或比较,以说服阁下转保。若新的保单确实提供更多保障,那是值得转保的,但阁下亦必须了解所有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