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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性肛交

A. 由16岁以下男子作出或与16岁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

 

以前,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18C条规定,任何男子(a)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b) 年龄在16岁以下,而与另一名男子作出肛交,即属犯罪。现时,年龄在16岁以下的男子,与另一名男子作>出肛交不再干犯任何罪行。

 

原本最高可处终身监禁。经过Yeung Chu Wing v Secretary for Justice一案之后,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与年龄在16岁以下,不过13岁以上的男子作出肛交的最高刑罚为5年 监禁。

 

B. 促致他人作出同性肛交

 

法院裁定《刑事罪行条例 》(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18G条 所列明的罪行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