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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篩選

市區重建區會篩選符合資格的申請。所有合資格申請會按照下列因素進行評分:

 

住宅樓宇狀況

 

例如:

 

  1. 大多數住宅樓宇狀況欠佳及日久失修,例如混凝土剝落、出現裂縫、爆裂及滲漏等;
  2. 大多數住宅樓宇確定出現「劏房」;及
  3. 住宅樓宇由地面至天台的火警逃生途徑被永久堵塞。

規劃上的裨益

 

例如:

 

  1. 重建可令建築物後移/擴闊路面等(如政府的意向明確)或有潛力帶來上述裨益;
  2. 重建可擴闊行人路/令街角後移/重整行人通道;
  3. 重建可改善景觀及空氣流通;
  4. 重建可提供地面休憩空間、社會企業用途空間、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5. 建議的項目中有具歷史、建築或文化價值的建築物,可透過「獨特主題」為未來發展增值;
  6. 重建可透過設計減輕現有噪音問題;
  7. 現有用途包括厭惡性行業、未獲授權或非法活動,而透過重建,可消除有關活動,又可改善區內居住環境;及
  8. 惡劣的居住環境,例如一屋多戶的情況

對規劃的影響

 

例如:

 

  1. 重建建議中的地盤將妨礙推行另一更具規模而對社會有利的項目。
  2. 現有用途(具獨特的地方特色)將會因重建而消失。
  3. 區內於同一年度推行太多項目。

其他有關的規劃因素:

 

例如:

 

  1. 區內有明顯訴求
  2. 業權結構
  3. 區內公屋安置單位數目
  4. 租客被迫遷

若有符合所有申請資格的合適項目,市區重建局可行使其絶對酌情權,及考慮是否具足夠資源,在合適的時段啟動該等重建項目。

 

被市區重建局挑選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須經財政司司長批核,方可實施。

 

若有關申請獲選及經財政司司長批核,市區重建局會在申請地盤內的樓宇,進行人口凍結調查,並以此代表該申請已被選中及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