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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年終酬金

年終酬金指任何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十三個月糧或年終花紅),年終酬金並不包括任何賞贈性質或只隨僱主酌情權而支付的款項。

 

假若僱員在一份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有資格獲取整個酬金期的年終酬金。有關的酬金期將在僱傭合約中訂明,如沒有訂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在上述酬金期滿前辭職的僱員,除非合約中另有訂明,否則不能獲得按比例分配的年終酬金。

 

在酬金期內受僱於不少於三個月之連續性合約的僱員,若他們被僱主解僱(由於僱員之嚴重失當行為而被即時解僱者除外)時,他們均有資格獲得按比例分配的年終酬金。

 

僱傭條例》中有關年終酬金的條款適用於受僱於連續性合約的僱員,但有關僱員亦必須是根據僱傭合約條款(包括以書面或口頭訂立之合約及包含明示或隱含的條款)而有資格從僱主身上獲得年終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