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我受傷後,何時可提出申索?

在香港,若閣下遭遇因他人犯錯而引起的意外,導致身體受傷成為受害人,閣下便可採取法律行動,就身體受傷提出申索。人身傷害申索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旨在賠償因他人犯錯引起意外而導致身體受傷的受害人。人身傷害申索並不會將刑事責任及刑罰加諸於犯錯一方身上。

 

單憑「意外發生」這個事實並不足以證明被告人疏忽。申索人(在此情況下即傷者)須履行舉證責任,他/她必須以可能性的權衡為準則,證明意外是由被告人犯錯(疏忽)引致的。在人身傷害的申索案件中,舉證可建基於不同訴訟因由。

 

CREC Logo

不確定哪些社區法網頁面與您的情境相關?

使用社區法網智能推薦系統!


開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