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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與少年法庭 

香港的少年司法制度旨在追究責任與保障及促進年輕犯案者的福利和更生之間取得平衡。 

 

根據《少年犯條例》(第226章),14歲以下的兒童,以及14歲或以上但未滿16歲的少年人(下文統稱為「青少年」),一般會由專門的少年法庭處理。少年法庭採用有別於成人刑事法庭的程序。保釋、羈留、審訊程序及判刑方面亦有特別規則,以確保年輕被告明白法律程序,並按其年齡及個別情況獲得適當對待。 

 

本文概述香港如何處理少年犯,涵蓋由拘捕、警方問話,以至保釋、法庭聆訊、證據、判刑及更生選項等各個階段。本文亦會說明若干重要保障,例如法庭有責任確保少年明白控罪、裁判官在協助青少年方面所擔當的主動角色,以及更生是判刑時一項核心考慮因素的原則。 

 

透過概述少年法庭的主要特點,以及青少年、父母和監護人的權利與責任,本文旨在協助公眾更了解法律如何在維護公共安全及刑事司法制度完整性的同時,支援年輕犯人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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