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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否必须有律师代表,方可订立租约?

订立合约的各方有权选择是否聘用律师。事实上,就租务事项来说,很多人在签署一些标准租约时,不但没有获取法律意见,甚至没有细阅其内容。

 

根据具体情况,有些人也可以在地产代理的协助下,用他所提供标准格式的租约来记录双方同意的条款,并包括他们希望增加的任何附加条款。

 

由香港大学法律系讲师和学生的团队所起草的住宅租约范本现已在小区法网上发布。 请参阅「住宅租约不求人:电子数据册」以供参考。

 

律师在草拟或细阅书面租约时,必定会从法律角度着眼,并以其客户的利益为依归。拥有律师代表的一方之利益,自然会得到较佳保障。

 

律师草拟的租约,大都能发现更多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所以比一般标准租约涵盖更广。立约方如能在正式签订租约前认清并处理这些问题,日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便可大为减低。

 

商业或工业租赁的一方更常有律师代表以照顾他的特定需要和利益,于以下情况尤其常见:当双方都是法人团体(例如公司),业主可能需要自然人为租客作担保人以确保适当履行租约所规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