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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險代理要求我把現有的人壽保險保單轉到另一間保險公司。這樣做會否引致任何損失?

在決定把保單轉到另一家保險公司之前,閣下應要小心查明保險代理有否給予失實或誤導性的資料,以說服閣下轉保。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因閣下把保單轉到另一間保險公司時,如保險代理亦轉職到該保險公司,該代理亦可從中賺取佣金。

 

有兩件事情閣下必須考慮:

 

首先,當閣下購買新保單時,需要回答有關健康、職業、和生活習慣等問題。如果新保險公司因閣下的身體或生活狀況有變而拒絕承保時,閣下亦要根據現有保單內的「情況變更」條款規定(如有),向現時承保的保險公司披露被拒投保的實情和原因,這樣可能會令該公司取消閣下現有的保單,或要求閣下支付較高的保費。

 

此外,切記新的保單可能會包含不同條款,而「可爭議期」亦可能要從新開始計算。最壞的情況是現有保單會接受的索償,新保單卻可能會拒賠。

 

為保障客戶,當他們轉移或更換壽險保單時,需要填寫一份客戶保障聲明書(該聲明書可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網頁下載),而保險代理亦要在該聲明書上表明已經向客戶完全解釋將要承擔的風險,客戶亦必須聲明他 / 她明白當中涉及的風險。在此情況下,冷靜期是新保險公司把客戶保障聲明書副本交付被取代保單的保險公司的14天內。

 

總括來說,閣下要確定保險代理沒有作出失實或誤導性的陳述或比較,以說服閣下轉保。若新的保單確實提供更多保障,那是值得轉保的,但閣下亦必須了解所有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