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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註册程序

  1. 總則
     
    1. 租約、租契及租賃協議均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2. 假如租約以市值租金批出而租期為三年或以下,則即使該租約未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其優先權亦不受影響。

    3. 假如租約包含續租權,則即使該租約的租期為三年或以下,該租約仍須予註冊,以保障其優先權。

  2. 沒有為租約註册的後果
     
    1. 租約一經註册,將享有較未註冊文件及其他隨後註冊的文件為高的優先權。

    2. 租約註册後,任何人在處理該租約所涉物業時將得悉或注意到該租約的存在,因此該租約的優先權不會喪失。

    3. 相對於隨後真誠地行事並為其權益支付有值代價的任何買家或承按人,未經註冊的租約將失去優先權。

    4. 租約各方若然不肯定應否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該租約以保障其優先權,應當徵詢法律意見,以確定是否有必要註冊該租約。

  3. 應於何時註册租約?
     
    1. 假如租約於其簽立之日起計一個月內註冊,則該租約須當作自其簽立之日開始享有優先權。

    2. 假如租約於其簽立之日起計超過一個月之後註冊,則該租約將自其註冊日期開始享有優先權。

  4. 註册費
     
    1. 租約或租賃協議的註冊費為210元。

    2. 註冊費用可以現金、「易辦事」或信用卡方式繳交。

    3. 所有已繳註冊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獲退還。

  5. 自行遞交租約註册的程序
     
    1. 租約各方可委託事務律師代為把該租約遞交至土地註冊處註冊,亦可自行遞交該租約。

    2. 所有提交以作註冊的文件,必須為A4大小,並須以黑墨在白紙或蔚藍色的帳簿紙上單面列印或書寫。

    3. 租約必須於核實其註冊摘要之前加蓋印花。

    4. 每份遞交註冊的租約必須附連填妥的 「註冊摘要表格 (LR152D)」,當中述明相關文件的主要詳情。摘要表格可從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購買(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收費為每份五元。

    5. 摘要表格要求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租約所涉物業的地段編號、物業參考編號及不分割份數。要獲取這些資料,最輕易和切實的方法就是查閱該物業的土地登記紀錄。

    6. 閣下可採取下述步驟查閱土地登記紀錄:
       
      如何查閱分區登記冊?
       
      1. 櫃位查冊及自助查冊

        閣下可親身前往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或位於大埔、荃灣及元朗各區的新界查冊中心(各個辦事處的詳情,載於本部份第6段),利用櫃位查冊及自助查冊服務進行土地登記查冊。

      2.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閣下可登入「綜合註冊資訊系統」(https://www1.iris.gov.hk/eservices/),選擇「查閱土地登記冊」。

        在下列四欄其中之一輸入資料:(I)街道名稱;(II)屋苑/樓宇名稱;(III)地段詳情;及(IV)物業參考編號。

        選擇欲進行查冊的土地登記冊,然後輸入所需資料。現行基本資料查冊費用為十元

      3.  

    7. 閣下在填寫摘要表格時若然需要指引或協助,可參閱土地註冊處網站內的「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http://www.landreg.gov.hk/tc/form/152form.htm)。

    8. 摘要表格須由業主或租客擬備。在摘要表格內填上所有詳情後,租約方(最好為業主)須在監誓員面前宣誓,以核實摘要表格的內容。

    9. 土地註冊處接受市民預約安排監誓,以核實摘要表格的內容。如欲預約,請致電土地註冊處收契組(電話號碼: 3541 2200)。

    10. 閣下使用土地註冊處的宣誓核證服務之前,必須填妥 「申請在土地註冊處監誓員面前宣誓/作出確認以核實註冊摘要」表格,該文件可向土地註冊處索取。在土地註冊處宣誓以證明摘要內容屬實的費用為170元

    11. 在土地註冊處宣誓的程序,僅為預備註冊租約的先決步驟之一,不得視為租約註冊已獲接納。租約必須完全符合《土地註冊條例》及其規例的規定,否則不會獲准註冊。

    12. 閣下亦須填妥「遞交文書清單」(表格載於http://www.landreg.gov.hk/tc/pdf/lodgement.pdf),以表明遞交文件的正確次序。就一般租賃而言,只有一份租約遞交註冊,遞交文書清單亦只須述明該份租約的詳情。

    13. 閣下須填妥「申請契約註冊」表格。

    14. 填妥所有文件及核實摘要內容後,閣下應帶同下列所有文件前往土地註冊處,完成遞交租約註冊的程序:
       
      1. (已妥為加蓋印花的)租約
      2. 已填妥和核實的「註冊摘要」表格
      3. 已填妥的「申請契約註冊」表格
      4. 已填妥的「申請在土地註冊處監誓員面前宣誓/作出確認以核實註冊摘要」表格
      5. 港幣210元,作為租約註冊費
      6. 港幣170元,作為宣誓/確認費
      7. 已填妥的「遞交文書清單」

    15. 閣下向土地註冊處遞交文件時,應向處方提供閣下的姓名、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

    16. 土地註冊處職員並不負責就如何填寫註冊摘要或租約內容等事項提供意見。親身遞交租約註冊的人,理應明瞭《土地註冊條例》及其規例內關於註冊的規定。

    17. 閣下應當細心閱讀各份申請表格及註冊摘要表格所列的所有指引和條件。只有當閣下已填妥及簽署所有所需表格後,土地註冊處才會受理閣下遞交租約註冊的申請。

  6. 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及新界查冊中心的聯絡資料

    客戶服務中心
    (作遞交契據及進行土地查冊之用)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 遞交契據: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
    • 土地查冊: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新界查冊中心
    (只作進行土地查冊之用)
     
    1. 大埔查冊中心
       
      地址: 大埔鄉事會街8號大埔綜合大樓4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2. 荃灣查冊中心
       
      地址: 荃灣青山公路174至208號荃灣多層停車場大廈11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3. 元朗查冊中心
       
      地址: 元朗橋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署暨大橋街市7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自助查冊午膳時間照常

    # 備注:以上地址及開放時間僅供參考。 請向相關部門及查閱相關網站確認地址和開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