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何时会提出补偿建议,或邀请提出法定补偿申索?
政府会在复归日期起计的28 天内,就收回土地,向前业主及在紧接复归日期前拥有该土地产业权或权益的人士,发出补偿建议,或邀请有关人士就法定补偿提出申索。
当有关土地涉及仍未解决的法律争议,例如业权问题及路权问题,政府会邀请有关人士就法定补偿提出申索。
获邀请提出法定补偿的申索人须按地政总署署长所指明的格式呈交其申索,说明他/她寻求追讨的款额,并须按地政总署署长的合理要求,将帐目、文件及详情,提交地政总署署长,以支持该项申索。常规做法是申索人以书面向地政总署署长提出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