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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如何就医疗疏忽提出索偿?

首先,阁下须从治疗阁下的医生或机构,取得和整理治疗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医疗纪录及笔记。之后,阁下须将这些纪录交予一名独立的医学专家,并谘询这名专家的意见,以决定治疗是否涉及医疗疏忽。

 

以下是阁下所需的资料:

 

  • 可能要为医疗疏忽负上法律责任的人士之联络方法;
  • 顺时序列出事件的经过,这些事件均致使阁下认为阁下有理据就医疗疏忽提出申索;
  • 治疗的详情及所引致的不良反应;
  • 阁下曾向相关医生或机构投诉的文件;
  • 其他可支持指控的相关文件或详情。

普遍来说,阁下须证明如由另一名称职的医生执行相同程序,便不会出现在治疗期间曾出现的错误,这一点对医疗失误索偿成功与否,尤其重要。阁下须证明治疗未达至可接受的水平,导致病人受损害。

 

如阁下不确定所接受的治疗,是否足以支持阁下就医疗疏忽提出索偿,以下概括了一些或可引致申索的常见情况:

 

  • 施行预料之外的手术;
  • 骨折,但没有被发现;
  • 在医院留医时受感染;
  • 错误处方药物导致损害;
  • 永久伤残;
  • 病症恶化至无药可医的地步;
  • 持续痛楚;
  • 康复时间较医生原来预期的为长;
  • 失去工作或自我照顾能力;
  • 整形手术期间出错;
  • 麻醉后仍然清醒;
  • 绝育或结扎手术失败;
  • 脑部受创或失忆;
  • 出院后不久须重新进入急症室;
  • 癌症误诊;
  • 手术出错导致身体承受永久伤害。

参考上述情况后,如阁下认为医疗疏忽看似成立,阁下应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向相关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发出投诉信,详述阁下的关注。如阁下没有收到回覆或和解建议,阁下便可考虑联络专门处理医疗疏忽申索的律师,寻求协助。

 

医疗疏忽申索可以是复杂的案件,因此律师须尽可能采集最多资料,以支持阁下的申索。如律师向潜在的被告索取纪录时遇到困难或拖延,阁下的律师可在有需要时向法庭申请判令,要求潜在被告披露或提供相关的笔记或纪录。

 

若阁下申索的赔偿金额高于港币1,000,000元,阁下必须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展开诉讼;申索金额低于港币1,000,000元的案件由区域法院审理;小额钱债审裁处则会处理申索金额低于港币50,000元的案件。

 

由于医疗疏忽是人身伤害的一种,阁下可阅览「人身伤亡」一页,参考所涉及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