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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援助

医疗疏忽申索案件涉及的医疗及法律事项是普罗市民难以理解的,故申索一般较为艰难。律师通常会受聘,为案件提供意见。若阁下支付不起聘请律师的费用,阁下可考虑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署方将会审查阁下的资产(财务资源)以及案情(阁下是否具充分理据提出诉讼)而决定是否批出援助。阁下可阅览「法律援助」一栏以取得更多资讯。

 

法律援助署会为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如有需要)服务。

 

法律援助适用于涉及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索偿案件,或因医疗、牙科或法律专业疏忽而提出的申索案件。任何人士只要涉及上述情况,例如阁下因医疗疏忽受害,不论阁下是否香港居民,亦可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申请人的财务资源符合法定规定,而又具有充分理据去提出诉讼或抗辩,便可获法律援助。

 

资产审查

 

「资产审查」的目的是要评核申请人的财务资源。根据普通法律援助计划,财务资源的上限为港币260,000元。申请人的财务资源是将其每月可动用的收入乘以12,再加上其可动用资产。

 

案情审查

 

「案情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立申请人是否有合理的申索或抗辩理由,或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是否合理。除考虑胜诉机会外,若法援署署长认为裁决无法执行,例如对讼一方并无投购保险,又没有具价值的资产,可拒绝批出法律援助。署长在决定是否批出法律援助时,也会适当考虑有关案件对申请人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