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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如何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

首先,閣下須從治療閣下的醫生或機構,取得和整理治療過程中的所有相關醫療紀錄及筆記。之後,閣下須將這些紀錄交予一名獨立的醫學專家,並諮詢這名專家的意見,以決定治療是否涉及醫療疏忽。

 

以下是閣下所需的資料:

 

  • 可能要為醫療疏忽負上法律責任的人士之聯絡方法;
  • 順時序列出事件的經過,這些事件均致使閣下認為閣下有理據就醫療疏忽提出申索;
  • 治療的詳情及所引致的不良反應;
  • 閣下曾向相關醫生或機構投訴的文件;
  • 其他可支持指控的相關文件或詳情。

普遍來說,閣下須證明如由另一名稱職的醫生執行相同程序,便不會出現在治療期間曾出現的錯誤,這一點對醫療失誤索償成功與否,尤其重要。閣下須證明治療未達至可接受的水平,導致病人受損害。

 

如閣下不確定所接受的治療,是否足以支持閣下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以下概括了一些或可引致申索的常見情況:

 

  • 施行預料之外的手術;
  • 骨折,但沒有被發現;
  • 在醫院留醫時受感染;
  • 錯誤處方藥物導致損害;
  • 永久傷殘;
  • 病症惡化至無藥可醫的地步;
  • 持續痛楚;
  • 康復時間較醫生原來預期的為長;
  • 失去工作或自我照顧能力;
  • 整形手術期間出錯;
  • 麻醉後仍然清醒;
  • 絕育或結紮手術失敗;
  • 腦部受創或失憶;
  • 出院後不久須重新進入急症室;
  • 癌症誤診;
  • 手術出錯導致身體承受永久傷害。

參考上述情況後,如閣下認為醫療疏忽看似成立,閣下應在採取法律行動前,向相關醫護人員或醫療機構發出投訴信,詳述閣下的關注。如閣下沒有收到回覆或和解建議,閣下便可考慮聯絡專門處理醫療疏忽申索的律師,尋求協助。

 

醫療疏忽申索可以是複雜的案件,因此律師須盡可能採集最多資料,以支持閣下的申索。如律師向潛在的被告索取紀錄時遇到困難或拖延,閣下的律師可在有需要時向法庭申請判令,要求潛在被告披露或提供相關的筆記或紀錄。

 

若閣下申索的賠償金額高於港幣3,000,000元,閣下必須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展開訴訟;申索金額低於港幣3,000,000元的案件由區域法院審理;小額錢債審裁處則會處理申索金額低於港幣75,000元的案件。

 

由於醫療疏忽是人身傷害的一種,閣下可閱覽「人身傷亡」一頁,參考所涉及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