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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投訴醫護人員的常見例子

病人接受治療時,十分倚重醫生的專業水平,但治療過程隱含風險,因此病人對治療有所不滿的情況時有發生。

 

以下是一些投訴醫護人員的常見例子:

 

  • 沒有為病人提供及時治療或看護;
  • 沒有將病人轉介至與病患相關的專科醫生;
  • 沒有解釋治療程序,以及沒有知會病人治療所涉的風險;
  • 沒有為病人提供其他治療選擇;
  • 診斷失誤;
  • 手術後在病人體內留下手術儀器;
  • 沒有為病人安排跟進診治或進一步測試;
  • 延誤診斷;
  • 未經病人正式同意進行治療;
  • 用藥失誤;
  • 手術過程粗疏;
  • 延誤轉介至專科醫生;
  • 診所或醫院出現系統失誤;
  • 使用未經消毒的器具;
  • 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出現早期失敗;
  • 分析X光片、檢查和其他測試結果時誤診;
  • 在醫院受感染;
  • 不理會用藥禁忌仍為病人注射疫苗。

請緊記,治療效果不理想不足以支持閣下指控醫護人員疏忽。閣下不能因為接受一連串治療後未有痊癒,便指控醫生出現醫療疏忽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