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請資格 市建中介公司甄別所有收到的申請,評核每個申請是否符合下列資格: 必須由申請地盤內每個地段擁有不少於50%的不分割份數業權的業主,共同提出申請。 有關樓宇的狀況屬「失修或明顯失修」。 不在市區重建局已開展的重建項目範圍之內。 並非工業樓宇、或有一半或超過一半樓面面積屬商業用途的樓宇。 若申請地盤所屬的區內有成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該申請地盤應位於「諮詢平台」已識別的「重建區」之內、或不是位於「諮詢平台」所建議的「保育區」內。 修訂日期: 2020年 , 02月 , 28日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2.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