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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煙草進出口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17(1)、(3)及(3AA)條,任何進口或出口應課稅煙草的人士,必須持有由香港海關簽發的相關牌照。每批貨物在移除時,亦須另行申領許可證。如未有取得所需牌照或許可證,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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