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I. 切勿寻求索偿代理协助处理申索
索偿代理不但没有取得专业资格,亦不受制于任何专业守则。索偿代理会资助受害人追讨赔偿,包括支付讼费及其他款项,然后要求受害人讨回赔偿后,将其中一部分付予索偿代理。
索偿代理的财政来源不明,向他们缴付的赔偿金亦没有强制受保险涵盖。在本港,意外赔偿是以实际损失作为评核基础,但由于寻求索偿代理协助的受害人须将部分赔偿付予索偿代理,他们因此会得不到合适的赔偿。伤势较重的受害人更有机会取不到足够赔偿,以支持他们的生活。
索偿代理订立的合约一般涉及包揽诉讼,并不能执行。在本港,助讼(包揽诉讼的罪行较助讼严重)属刑事罪行,索偿代理会面临起诉。聘用索偿代理将可能影响受害人获得最佳赔偿的机会,受害人应直接寻求律师或法律援助署协助。
阁下应寻求具资格及声誉的律师行服务,这些律师均拥有丰富经验,去处理人身伤亡申索,这对阁下攸关重要。有关律师行可给予专业意见,包括阁下是否合资格提出申索,以及如何整理证明文件及将之呈堂。若他们认为理据充份,便会代表阁下展开申请索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