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若我受伤的原因,部分是由我个人疏忽引致,部分则由他人的错误引致,我得到的赔偿会否减少?减少的赔偿额及百分比将如何决定?
如原告要为发生意外负上部分责任,这称为「共分疏忽」。「共分疏忽」是由被告提出,并非由阁下提出;举證责任亦落在被告身上,他/她须證明阁下要为意外承担「共分疏忽」的责任。
即使某人因自己失误加上他人失误而遭受伤害,他/她仍可就伤害提出申索。可是,申索人所得的赔偿将会减少,减少的幅度将视乎法庭认为申索人须为受伤害负上多大责任。「共分疏忽」通常因应原告须为造成伤害负上多大责任来计算,并以百分比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