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II. 问与答 1. 我在工作期间受伤;若我向我的雇主提出讼诉,申索雇员补偿,有关程序是否有别于就同一伤害提出人身伤害索偿? 2. 承上题,我可否同时向我的雇主及其他相关方面,就工伤和人身伤害提出申索? 3. 一名餐厅侍应不慎把热汤倒在我身上,导致我受伤。我应否控告那位侍应及餐厅东主,并向他们提出申索? 4. 一名男子刻意伤害我,被裁定伤人罪罪名成立。我可否透过民事途径,就人身伤害向他申索?如被告无力支付赔偿,那怎么办? 5. 我是一名乘客,因铁路月台上发生的一宗意外而受伤。我是否有任何理据向铁路公司提出申索? 6. 若我受伤的原因,部分是由我个人疏忽引致,部分则由他人的错误引致,我得到的赔偿会否减少?减少的赔偿额及百分比将如何决定? 7. 我的家人在意外中身亡。我可否代表死者展开人身伤亡诉讼?在控告犯错的一方之前,我需要依循甚么程序? 8. 我的儿子在意外中受伤,他想提出人身伤亡诉讼,但他还未够18岁。他可否自行展开法律行动?还是应由我去代表他提出诉讼? 9. 死因裁判法庭有甚么作用? 书籍遍历链接: Questions and answer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