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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解员的角色

调解员会集合涉及的各方,在私人及保密的环境下,进行面谈。各方都有机会提出自己的观点,亦可聆听其他各方的看法。

 

与仲裁员不同,调解员不会为各方作出决定。他们不会提供法律意见,亦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他们不会决定争议中谁是谁非,只会协助各方促成和解。调解员会协助各方,探索自己个案论据的强弱,辨别可能的解决方法,以协助各方自己解决问题。涉及的各方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随时终止调解。如果各方达成协议,各方就要签订相关协议,而协议对各方具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调解员必须遵从道德及专业实务守则,对调解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事项保密。当各方同意进行调解时,调解员通常会要求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即同意进行调解),协议订明,所有根据调解进行的协商,将享有特权,并在不损害权利的基础上进行。不损害权利的意思,是一旦将来要在法庭进行法律程序,所有在调解过程中讨论的内容,都不会用作法律程序的证据。

 

调解是在私人及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当中涉及两种程度的保密。第一,调解程序在任何时间下,都要保密,不容许有第三方知道调解内容。第二,在任何情况下,调解员如未经批准,绝不会向任何一方透露, 与另一方在私人会谈中所讨论过的任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