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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调解是一个具弹性的程序,由一位中立人士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当各方出现争议或有分歧时,中立人士会积极协助涉及的各方协商,达致协议,而涉及的各方能够最终控制是否和解的决定,以及解决争议的条款内容。

 

在2009年4月2日,司法机构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CJR),希望鼓励及促成争议以其他方式和解,而毋须到法庭展开法律程序。

 

调解是一个推荐使用的另类排解程序。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修改了高等法院规则及区域法院规则,并引入各种新的实务指示,去反映民事司法制度的改变。

 

司法机构设立了调解资讯中心﹝地址: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一楼LG104室﹞,协助公众了解调解的性质,以及协助他们向专业机构寻求调解。

 

当局亦在土地审裁处及家事法庭,设立特别资讯中心,以配合土地审裁案件及家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