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仲裁员或调解员?
香港有多个机构提供仲裁员或调解员名单,主要机构包括: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在仲裁或调解开始之前,各方要先同意,委任同一位仲裁员或调解员。
在特别仲裁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获授权,在仲裁过程中发挥两个重要功能:
- 当涉及仲裁的各方,没有指明委任哪间机构、或无法同意委任同一间机构,又或者指定的机构未能发挥其功能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可以代为委任仲裁人或公断人。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可决定国际政体(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之下的争议,应该由一位还是三位仲裁员审议(如果仲裁落在本地政体管辖范围,除非涉及的各方同意,否则只会安排一位仲裁员审议)。
相反,由于调解是自愿进行的程序,任何一方都不应被迫参与,任何一方亦不应被迫委任特定的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