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 除了将事件交予法庭审理,消费者还有甚么渠道可寻求协助或投诉?

除直接找有关商户理论外,阁下亦可联络下列机构:

 

消费者委员会

 

阁下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消委会」) 查询或投诉(热线电话:2929 2222)。

 

消委会属法定机构并受政府资助。《消费者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16章)详述其权力、角色及职能。

 

消委会的法定职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关于货品与服务的资料、作为调解人以处理消费者投诉、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提供意见、及鼓励商业及专业组织制定业务守则。

 

因为消委会不是执法机构,它不可以控告商户,有关的投诉会以调解方式处理。然而,消委会可公开点名 / 刊载经营手法不当的商户以示制裁。如果事件涉及消费者的重大权益,但调解或其他方法不遂,则可申请消费者诉讼基金以获取援助提出诉讼。

 

香港海关

 

有关商品说明货品安全的问题,阁下可直接向香港海关投诉(查询热线:2815 7711;投诉热线:8100 3553)。香港海关会处理的投诉包括:

 

  • 重量及尺寸不足;
  • 黄金或白金纯度不足;
  • 玩具及儿童产品不达安全标准;
  • 消费品不达安全标准;
  • 有关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出现的资料差异。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资料,请浏览香港海关网页

 

通讯事务管理局

 

如有问题的营业行为涉及电讯及广播服务,你可直接向通讯事务管理局投诉。

 

香港旅游业议会(投诉旅行代理商)

 

旅遊业监管局根据《旅遊业条例》(第634章),负责有关旅行代理商、导遊和领队的规管事宜。它的职责是推动旅行代理商、导遊及领队行事持正,并提高其能力及专业水平。

 

旅监局为公众人士提供以下服务:

 

联络资料: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职责是与市民合力提升食物安全及公众衞生水平,以下是该署的联络资料:

 

  •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4楼;
  • 传真:2869 0169;
  • 24小时查询及投诉热线:2868 0000;
  •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保险投诉局

 

保险投诉局是由保险业界成立的自律监管机构,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其主要工作是处理由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并透过作出裁决或其他可行方法,以尝试促进和解或撤回有关投诉、纠纷或投诉。

 

如需要更多资料,请参阅保险题目的有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