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II. 問與答 1. 我在工作期間受傷;若我向我的僱主提出訟訴,申索僱員補償,有關程序是否有別於就同一傷害提出人身傷害索償? 2. 承上題,我可否同時向我的僱主及其他相關方面,就工傷和人身傷害提出申索? 3. 一名餐廳侍應不慎把熱湯倒在我身上,導致我受傷。我應否控告那位侍應及餐廳東主,並向他們提出申索? 4. 一名男子刻意傷害我,被裁定傷人罪罪名成立。我可否透過民事途徑,就人身傷害向他申索?如被告無力支付賠償,那怎麼辦? 5. 我是一名乘客,因鐵路月台上發生的一宗意外而受傷。我是否有任何理據向鐵路公司提出申索? 6. 若我受傷的原因,部分是由我個人疏忽引致,部分則由他人的錯誤引致,我得到的賠償會否減少?減少的賠償額及百分比將如何決定? 7. 我的家人在意外中身亡。我可否代表死者展開人身傷亡訴訟?在控告犯錯的一方之前,我需要依循甚麼程序? 8. 我的兒子在意外中受傷,他想提出人身傷亡訴訟,但他還未夠18歲。他可否自行展開法律行動?還是應由我去代表他提出訴訟? 9. 死因裁判法庭有甚麼作用?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Questions and answer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