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管制
香港透过一系列与公共卫生及发牌相关的法例,规管烟草及酒类。
在吸烟产品及吸烟方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第600章)及《进出口条例》(第60章)规管禁烟区、执法权力,以及对传统与另类吸烟产品在销售、广告、进口及向未成年人供应等方面的限制。
酒类方面,《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及《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B章)订明酒税、酒牌制度及遥距售酒规则,并禁止在业务过程中向18岁以下人士售卖或供应酒类。
香港透过一系列与公共卫生及发牌相关的法例,规管烟草及酒类。
在吸烟产品及吸烟方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第600章)及《进出口条例》(第60章)规管禁烟区、执法权力,以及对传统与另类吸烟产品在销售、广告、进口及向未成年人供应等方面的限制。
酒类方面,《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及《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B章)订明酒税、酒牌制度及遥距售酒规则,并禁止在业务过程中向18岁以下人士售卖或供应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