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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值律师服务会否拒绝为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在某些情况下,阁下的申请可能会被拒。「免费法律谘询计划」专为面对实际法律问题,而又通常没有经济能力聘请私人律师的公众人士而设。

 

故此,根据当值律师服务的指引,一般不会就以下类别的案件提供免费法律意见:

 

  1. 涉及外地法律的案件(例如涉及中国法律的问题);
  2. 涉及楼宇管理、业主立案法团及大厦公契的案件。但若申请人是大厦租客 / 业主,并以个人身分寻求法律意见,而并非代表业主立案法团或以其委员身分提出申请,则可获法律意见;
  3. 案件并不涉及法律问题(例如怎样申请公共房屋或外国护照之手续等);
  4. 当事人已获得法律援助;
  5. 当事人已聘请私人律师处理案件;
  6. 当事人有意成立公司而要求义务律师为他草拟合约以供日后使用;
  7. 当事人乃一间有限公司的人员或代表,代表公司寻求法律意见;
  8. 当事人为某一机构的成员或代表,代表有关机构寻求法律意见;
  9. 当事人重复地为同一事件或问题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