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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果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被拒,我应该怎办?

阁下应先行审阅法律援助署拒绝阁下申请的理由,并翻查早前呈交法援署的资料是否出现错误或不全。如有,则阁下可以与法律援助署职员联络,进一步解释阁下的情况,以及要求该署再次考虑阁下的申请。

 

如果阁下不满申请被拒的理由,可于14天内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一般来说,司法常务官的决定乃最终决定。但若阁下被拒的申请涉及向终审法院上诉的案件,则应向覆核委员会而非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

 

如果阁下被拒法律援助而又没有经济能力聘请私人律师,阁下可尝试向香港大律师公会之法律义助服务计划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