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透过毛辜先生的个案,解释「当值律师计划」和「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计划」较重要的事项。
B. 刑事模拟个案
昨日,毛辜先生被警方拘捕,被控以入屋盗窃罪,警方拒绝他保释外出 ,毛先生今晨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问题1:
毛先生不知怎办,他可否获得任何免费法律意见或律师免费替他于今晨的聆讯中辩护? 答案 1
问题 2:
裁判官将审讯押后21天,并准许毛先生保释。毛先生可否在其后于裁判法院进行的聆讯中,继续获得律师免费替他出庭辩护? 答案2
问题3:
第二次提堂时,裁判官下令将毛先生的个案转介区域法院审讯,毛先生可否在其后于区 域法院进行的聆讯中,继续获得免费或资助的律师代表服务? 答案3
问题4:
毛先生是单身人士,并独居在一间月租港币6,000元(包差饷和管理费)的楼房,他月入15,000 元及每年缴付1,570元薪俸税,另有 30,000 元银行存款。毛先生可否获得法律援助? 答案4
问题5:
在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毛先生是否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答案5
问题6:
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判毛先生罪名成立及入狱三年。毛先生想就判决提出上诉,他可否继续获得法律援助署提供代表律师处理他的上诉? 答案6
可以。毛先生可以向当值律师服务提供的「当值律师计划」求助,以便获得律师免费替他进行诉讼。
当值律师服务于香港所有的裁判法院均设有法庭联络处,由于毛先生已被扣押,故此法庭联络处职员会主动于首度提堂之前,在裁判法院的囚室会见他。法庭联络处职员会问毛先生是否想向「当值律师计划」求助,以获得免费代表律师服务。
由于毛先生是首度提堂,故此该计划在现阶段不会对他进行入息审查,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毛先生一旦确认他需要有关服务,负责职员会就以下项目向他索取资料或指示:(1) 他的个人及家庭背景;(2) 他是否打算承认控罪;(3) 如果他打算承认控罪,他希望当值律师于庭上怎样替他求情;以及 (4) 如果案件押后审讯,他是否希望申请保释,以及商议有关保释条件。
其后,当值律师(合资格的私人执业律师或大律师)会于开庭前,到裁判法院的囚室与他会面,以进一步取得他的指示和解答他的疑问。毛先生可以徵询当值律师的意见,以便决定是否承认控罪,或就保释申请向当值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接着,当值律师会在当日代表毛先生出庭应讯。
答案2:
毛先生如欲申请于其后的审讯中,获得免费代表律师替他出庭辩护,则必须通过「当值律师计划」的入息审查。如果毛先生每年的总收入不超过港币197,040元(或每月16,420元),则其申请通常会获批准。如果毛先生的每年总收入超过193,750元,但当值律师服务总干事认为毛先生的个案有特别之处,有需要批出服务以维护司法公正,他仍可接纳毛先生的申请。
如果毛先生想于其后的聆讯中获得代表律师替他出庭辩护,则需亲临当值律师服务法庭联络处,以进行入息审查和填妥有关法定声明。
如毛先生成功通过入息审查,他需缴付540元之定额手续费。不论案件延续多久,此乃毛先生所需缴付之全部费用。假使毛先生有实际经济困难,当值律师服务总干事可以行使酌情权,豁免所有手续费。正在领取综援的被告,一般会获得豁免缴付手续费。
答案3:
由于在区域法院审讯的案件并不纳入「当值律师计划」的范围内,故此毛先生不能再透过该计划获得律师代表服务。但是,毛先生可以向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计划」求助,以便获得免费或资助的律师代表服务。
法律援助署会委派私人执业律师或大律师,替合乎资格取得法援的被告就有关刑事案件进行诉讼,有关刑事案件包括:(1) 在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审讯的案件;(2) 就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或高等法院法官作出的定罪判决或量刑之上诉(包括呈上终审法院之上诉案件);及 (3) 于裁判法院进行的初级侦讯。
毛先生必须通过经济审查,才可获得法律援助。经济审查是用来评定申请人的财产和入息是否超过法律援助设定的财务资源上限。一般来说,只要申请人能通过经济审查,便可获得法律援助处理有关刑事控罪,该署一般不会考虑申请人抗辩的成功机会。
答案4:
法律援助署会先行按照《法律援助(评定资源及分担费用)规例》评估毛先生的财务资源,财务资源为申请人的可动用资产和每年可动用收入的总和。
可动用资产包括申请人所有的资本财产,例如:现金、银行存款、珠宝、古董、股票及股份、楼房及物业,惟申请人自住的物业、家私、个人衣物及营生工具并不包括在内。
可动用收入是指扣除某些许可扣减项目后的净收入,许可扣减项目包括:申请人自住房屋的租金或按揭还款、差饷、税项,以及申请人及其受养人的生活开支的法定个人豁免额。
毛先生的 30,000 元银行存款会被视为可动用资产,而他每年的可动用收入为 31,800元,故此,他的财务资源为 61,800 元。
计算方法
每月可动用收入 | 毛先生的收入 | 15,000元 |
减 | ||
租金 | (6,000元) | |
薪俸税(每月计) 生活开支的法定个人豁免额 |
(130元) (6,220元) |
|
2,650元 | ||
每年可动用收入 | (2,650元x 12) | 31,800元 |
可动用资产 | 银行储蓄 | 30,000元 |
总财务资源 | 61,800元 |
由于毛先生的 财务资源并无超出420,400元的上限,故能成功通过「法律援助计划」的经济审查。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被告只要能通过经济审查,便可获得法律援助处理其刑事指控,该署一般不会考虑被告抗辩的成功机会。
故此,毛先生应该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以处理他在区域法院进行的刑事诉讼。
答案5:
是。毛先生需要为其获得的法律援助服务,缴付一笔为数港币 1,236元(即其财务资源61,800元的百分之二)的分担费。
如果被告的财务资源超过52,550元,他需要缴付的分担费表列如下: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费用分担表
经评估后的财务资源(港币) | 分担费(港币) |
0 元 - 52,550 元 | 免費(毋須繳付分擔費) |
52,550.01 元 - 105,100 元 | 2% (即 $1,051- $2,102) |
105,100.01 元 - 157,650 元 | 2.5% (即 $2,628 - $3,941) |
157,650.01 元 - 210,200 元 | 5% (即 $7,883 - $10,510) |
210,200.01 元 - 262,750 元 | 10% (即 $21,020 - $26,275) |
262,750.01 元 - 315,300 元 | 15% (即 $39,413 - $47,295) |
315,300.01 元 - 367,850 元 | 20% (即 $63,060 - $73,570) |
367,850.01 元 - 420,400 元 | 25% (即 $91,963 - $105,100) |
420,400.01元或以上(法律援助申请通常会被拒绝,但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法律援助署署长可因应特殊案件所需,批准申请人获得法律援助) | 30% - 67% |
答案6:
由于先前批出的法律援助证书只为区域法院的审讯而设,故此,毛先生需要再度申请法律援助。因为毛先生正在服刑,故此,他应该要求惩教署职员协助他提交新申请表格,为上诉事宜申请法律援助。除了必须通过经济审查外,毛先生也须通过案情审查,才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进行上诉。要通过案情审查,毛先生必须显示出有充分理由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