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是否需要先行通过案情审查,才可获得刑事诉讼法律援助?
若阁下正面对刑事审讯,一般来说并不需要通过案情审查。但若阁下已被定罪或判刑而欲提出上诉,便需通过案情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若申请人通过经济审查,而法律援助署署长认为批出法援有助维护司法公正,则署长便会批出法援。所有未经定罪的人士均会被假定无罪及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所以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若被告没有经济能力聘请私人律师处理有关刑事指控,仍应该有权获得律师代表。故此,只要被告能通过经济审查,便通常会获得法律援助。换言之,就初级侦讯或于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进行的审讯中,阁下毋须通过任何案情审查。
但是,如果阁下已被定罪而想申请法律援助上诉,则法律援助署署长必须认为阁下具备充份的上诉理由,才会批出法援。因此在刑事上诉案件中,阁下必须同时通过经济审查和案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