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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關法律

與持久授權書相關的主要法律可見於:

 

《持久授權書條例》(香港法例第501章第4(1)條點出了持久授權書的精要:「凡任何個人訂立一項持久授權,該項授權並不因該授權人其後患有任何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被撤銷。」也就是說,即使授權人日後變得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他/她已賦予受權人的權力將得以「持續」。這正是持久授權書與一般授權書的主要區別:後者在授權人變得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將自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