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範圍 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市場參與者(無論是否競爭對手)訂立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安排。它規範下列可能影響市場競爭力的行為: [資料來源:競爭事務委員會網站 - 概述] 1. 合謀行為 2. 聯合採購 3. 交換資料 4. 行業協會活動 5. 聯營 6. 縱向價格限制 7. 獨家分銷及獨家顧客編配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A. Scop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