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4. 行業協會活動

行業協會在推動競爭中有何角色?

行業協會可幫助其會員了解及遵循《競爭條例》,並推動有利於競爭的合規文化。

 

[資料來源:「《競爭條例》與行業協會」小冊子 -「可做」部分]

 

行業協會活動有甚麼:

如有行業協會的成員屬企業,有關協會便會屬於企業組織。當有企業作為某企業組織的成員,作出或執行該組織的決定,有關決定又具有損害競爭的目的或效果時,有關企業及有關組織均可能招致《競爭條例》下的法律責任。

 

行業協會不應:

 

  1. 建議或要求會員把產品的價格或服務的收費定於某指定水平。
  2. 對會員售賣產品的條款及條件作出限制。
  3. 協助會員瓜分銷售領域,包括以地區、顧客種類或產品種類瓜分。
  4. 為會員訂定或建議其產量目標。
  5. 協調或協助會員合謀投標。
  6. 協助會員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敏感資料指企業一般不希望競爭對手知悉的策略性資料。一般而言,涉及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包括未來定價意向 )及銷量的資料最為敏感。
  7. 安排或鼓勵會員針對特定人士/企業進行集體杯葛。
  8. 設立限制或減少會員間競爭的規則或守則,例如:規定會員不得招聘競爭對手的僱員,或限制會員的折扣/推廣活動。
  9. 使用隨意定下的規則招收和/或開除會員。
  10. 阻止會員制訂其他標準或提供不符合協會標準的產品。

[資料來源:競爭事務委員會《第一行為守則指引》第6.54段及「《競爭條例》與行業協會」小冊子 - 「不可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