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的家人在意外中身亡。我可否代表死者展開人身傷亡訴訟?在控告犯錯的一方之前,我需要依循甚麼程序?
就致命意外而言,申索可以死者遺產的名義去提出(即以死者名義提出申索,但由其代表處理)。在收到授予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後,訴訟代表應把文件發出的日期、文件編號、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的資料,詳列在申索陳述書內。
閣下可就死者在意外發生至死亡期間所招致的非經濟損失及經濟損失,向被告人索償。經濟損失包括醫療開支、殮葬費用及失去將來可累積的財富。受死者供養的人士(例如子女或配偶)亦可就失去依靠索償;死者的親人也可就非經濟損失,如喪親之痛(情緒抑鬱/因家人身故導致精神受害)提出申索。
死者及索償者的姓名及出生日期均須寫在申索陳述書上。其他需要在申索陳述書及損害賠償陳述書中提及的資料,包括每名受死者供養的人士對死者的依靠程度、死者的職業及收入、傷勢撮要、曾接受的治療、醫療開支及殮葬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