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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甚么是「个人担保」及「银行担保」?在甚么情况下,我需要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向对方提供这些担保文件?

在商业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例如买方)不愿意或无能力垫支,又或者其中一方是一所有限公司,其信用可靠程度并不清晰,在这情况下,另外一方(例如卖方)便会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文件。提供担保的人士称为「保证人」(或称为「担保人」)。

 

以下两个例子说明个人担保和银行担保的分别:

 

个人担保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合约。由于甲方属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乙方会要求甲方的股东或董事签订个人担保还款的文件。在签订有关文件后,一旦公司无法如期付款,股东或董事(担保人)便需以个人财产来偿还债项。

 

银行担保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约。甲方无法作出垫支,故此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银行担保,以保障其利益。甲方于是向银行申请信贷担保,并交给乙方。日后,一旦甲方无法如期付款,银行须承担债务或赔偿,向乙方付款。

 

阁下需留意,一旦签订个人担保协议担任保证人,是很难解除所承受的法律责任,除非阁下能证实在签署协议时被误导或受压(不过,这类凭据不易成立)。

 

就银行担保而言,阁下可能需向银行支付一定保证金,才可取得银行的担保。或者,银行会要求阁下签订个人担保协议,意思是一旦银行需为阁下清还债务或作出赔偿,银行最终仍可追讨阁下(或公司)相同款额。

 

因此,阁下在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前,必须详细审阅所有条款细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先征求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