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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商业机构类型–「独资经营」、「合伙业务」及「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在香港可透过以下方式成立中小企:成立新公司、收购现成业务或加盟特许经营业务。

 

若阁下选择成立新的业务,便应仔细研究业务的可行性,须了解的项目包括巿场需求(包括顾客资料、消费模式、商品种类及定价等)、巿场占有率、竞争力、预计销量和支出(包括固定支出和非固定支出)等等。

 

如计划收购现成业务,便应:

  • 掌握即将收购的业务的资产详情,如公司旗下的物业、设备、员工、存货、公司的知名度和商誉、销售收入(已开发的产品和巿场)、成本、负债、盈利和亏损等一切相关资料。
  • 在讨价还价和订立收购协议时要小心谨慎,特别是涉及下列项目之免责条款,例如财政、检查所有纪录、取得相关牌照、权利保障和法律责任。当然,最稳妥的做法还是聘用律师去仔细审阅收购协议。

 

加盟特许经营业务可能是最快捷和简易的创业方法,因货品或服务之品牌通常已有一定知名度,而有关市场亦已开发。不过,阁下仍需注意:

  • 特许经销商通常会提供培训,并就营运地点、宣传推销、财政安排等提供意见及支援。
  • 阁下亦要留意一些杂项费用(例如专利费),与供应商就设备和物资供应而订下的安排,及可能出现的一些管理失控而造成之损失。聘请律师去审阅特许经营协议仍是最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