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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谓英国公民(海外)护照?

数以百万计的香港居民持有英国公民(海外)护照(俗称 BNO)。在香港于一九九七年主权回归中国大陆前,具有英国国籍的香港居民,可获英联国政府发给这类护照。英国和中国政府于一九八四年所发表的中英联合声明(促成香港回归中国管治)的附件内作出协定,上述人士在其有生之年内有权继续使用英国的旅行证件。

 

只有那些在香港回归中国前登记的人士,才有权取得英国公民(海外)护照。

 

根据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法例,这些护照仅被视为旅行证件,而并无授予持有人任何公民权利。根据英国法例,这些护照的持有人会被视为英籍人士,如在中国以外任何地方遇上困难,有权获得其领使馆的保护。这些护照的持有人不须事先获得签证,即可获准到访英国,但他们并无英国的居留权。英国公民(海外)护照持有人在英国居住期间,亦有权在该国投票。这类护照获很多其他国家认可免签证旅游。

 

英国公民(海外)护照受香港一九八六年(英国国籍)法令规限。该法令是英国枢密院的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