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谁人及何时需要携带香港身分证?
根据《入境条例》第17C条,每一位年满十五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都需要携带可证明其身分的证件,这通常是指身分证。如未能向警务人员或入境事务处人员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即属违法。但如该等人士在家居附近被发现没有携带身分证,却未必会被检控。
儿童在年满十一岁之前,毋须申请身分证(《入境条例》第17C条)。
留港不超过 180 日之外地访客,亦毋须申请身分证(《人事登记规例》第25(d)条)。但上述人士仍应携带身分证明文件(例如护照),否则仍可能会被警员或入境事务处人员扣留以作核实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