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移居香港的非本地人士(家人团聚) 如阁下是香港居民(永久性或非永久性),阁下便可能有权为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申请来港与阁下共同生活。但居于中国大陆与居于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员,会受不同规定所限制。 1. 甚么人有权以保证人身分安排家庭成员来香港居住?如我是香港的合法居民,本人在中国大陆(或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员可否申请移居香港? 2. 还有哪些其他类别的人士可申请移居香港? 3. 如有家庭成员移民香港的申请被拒绝,有否任何渠道可让我上诉? 书籍遍历链接: Immigration to Hong Kong for non-residents (family member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