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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如果我的损失并不在我所购买的任何保险保障范围内,我还有其他途径索偿吗?

有的。即使您没有购买相关保险,仍可寻求赔偿。您可考虑寻求(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索偿、全幢大厦保险(如有)、与雇佣有关的保障(假如在工作期间受伤)、以及任何可申请的紧急支援计划(视乎资格)。

 

换言之,即使没有保险,若有证据显示他人的行为或疏忽导致火灾或加剧损害,您仍可向相关人士或机构(例如承建商、顾问、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占用人或其他人士)提出索偿。

 

仅作举例(并不表示任何责任或成功机会,亦无意涵盖所有可能情况):

 

  1. 其中一种法律途径是基于疏忽的民事索偿。简单而言,即某人或机构未有采取合理谨慎(例如直接引致火灾的人,如能证明其疏忽或不当行为),而这种疏忽导致您的损失。
  2. 此外,若损失与处所状况有关,《占用人责任条例》(第314章第3条可能适用,该条文规定占用人对访客负有「共同谨慎责任」。
  3. 若您是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可能已为大厦安排楼宇或火险。
  4. 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死亡,雇主可能须依《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承担法定责任。雇主通常亦会购买工伤保险。您可向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寻求协助。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您可起诉谁人、索偿是否可行,以及可获多少赔偿,均取决于具体事实及证据(包括火灾的事实情况、原因及后果,以及谁人控制相关地方或设备),在未获法律意见前不应作假设。您亦须注意,若索偿失败,您可能需支付被告的讼费。

 

在具体做法上, 妥善保存证据是审慎的做法,例如收集损毁的照片及影片、火警报告、维修报价单、发票、临时住宿及替代物品的收据、租约文件、业权纪录,以及任何显示早前曾投诉电力故障、烟雾、警报或安全问题的讯息。您亦应识别所有可能的赔偿来源。

 

 

实务步骤(并非罗列所有可能性):

 

  • 通知保险公司(如有),并索取相关保单资料(包括个人保险、雇主保险、业主立案法团的大厦保险)

 

  • 在提出民事索偿、与潜在被告通信、进行和解谈判,或签署任何和解或法律文件前,尽早寻求法律意见

 

  • 请律师识别潜在被告及相关诉因,例如疏忽、违反法定责任、财产损害、人身伤害、致命意外、租约、合约、雇员补偿、占用人责任,或其他可能的诉因(或其组合),并评估其理据、所需证据、预期法律费用及诉讼程序所需时间

 

  • 以书面形式(透过律师或自行)要求潜在被告保存文件、闭路电视片段、维修纪录、检查日志,及内部通讯

 

  • 在记忆尚新时写下事件时间表,包括何时首次察觉危险征兆、曾通知何人,以及火灾后的经过

 

  • 保存损失证明,包括业权纪录、租约、照片、银行结单、收据及估值证据

 

  • 索取任何火警报告、管理通知、维修纪录、保险资料,及维修历史副本

 

  • 若业权契或业权文件被毁,可透过土地注册处进行土地查册,并支付费用以获取认证副本。参见事故报告

 

  • 密切留意因事件而展开的刑事检控或死因研讯(如有),其裁决可能显示谁人可能在民事索偿中承担责任

 

  • 对于涉及死亡的家庭,除索偿外,亦可能需要处理遗产相关事宜。在全面掌控死者资产前,或需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遗嘱认证处热线:2840 1683。如需更多资讯,可参考「遗产承办」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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