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移居香港的非本地人士(家人團聚) 如閣下是香港居民(永久性或非永久性),閣下便可能有權為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申請來港與閣下共同生活。但居於中國大陸與居於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員,會受不同規定所限制。 1. 甚麼人有權以保證人身分安排家庭成員來香港居住?如我是香港的合法居民,本人在中國大陸(或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員可否申請移居香港? 2. 還有哪些其他類別的人士可申請移居香港? 3. 如有家庭成員移民香港的申請被拒絕,有否任何渠道可讓我上訴?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Immigration to Hong Kong for non-residents (family member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