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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當值律師計劃(由當值律師服務提供)

主要服務﹕「當值律師計劃」為於裁判法院和少年法庭受刑事審訊的被告提供律師,代表他們進行訴訟。所有律師均是合資格的私人執業律師和大律師。有關服務包括﹕

 

  1. 就被告應否認罪提供意見;
  2. 如果被告認罪,則代表被告求情;
  3. 如果被告否認控罪,則於審訊時替其辯護;以及
  4. 當被告於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時,替其求情。

其他服務﹕「當值律師計劃」同時為以下人士提供律師進行訴訟:(1)在死因聆訊中,因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而可能面臨刑事起訴的人士;(2)被拒發小販牌照而向文康市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的小販;(3)面臨引渡程序訴訟的合資格人士。

 

如欲查詢「當值律師計劃」的其他資料,可瀏覽當值律師計劃的網頁或致電2526 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