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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我想獲得「當值律師計劃」提供律師進行訴訟,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閣下應親臨將要應訊之裁判法院的法庭聯絡處申請上述服務;如果閣下已被扣押,則該處職員會主動於閣下首度提堂當日,在裁判法院的囚室會見閣下。

 

「當值律師服務」於香港所有的裁判法院均設有法庭聯絡處,如欲查詢詳情,可聯絡「當值律師服務」總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灣仔駱克道33號中央廣場匯漢大廈23樓(電話﹕2526 5969,傳真:2868 1754,電郵信箱﹕hq@dutylawyer.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