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如果我想申請法律援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閣下應親臨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5樓(鄰近金鐘港鐵站)的法律援助署總部,辦理申請手續。閣下應帶備所有與閣下財務狀況有關的文件(例如﹕銀行存摺及月結單、糧單、租金收據、按揭還款表、薪俸評稅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證明文件等等)。閣下也應帶備所有與案件有關的文件。如欲查詢詳情,可致電 2537 7677(24小時互動電話系統)或 2537 7661(總部)或電郵:ladinfo@lad.gov.hk。
閣下如遭羈押,則可以透過懲教署職員申請法律援助。閣下只需通知懲教署職員,有關職員便會協助閣下填寫申請表格,以及將有關表格送交法律援助署。法律援助署在收到閣下的申請表格後,通常會派官員到監獄與閣下討論有關案件。
閣下毋須繳付任何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