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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援助署會否容許我選擇我信任的代表律師?

除非法律援助署署長決定委派該署內部之律師處理有關個案,否則閣下申請法律援助時,可以要求署長委派閣下信任的私人律師或大律師代表閣下處理有關訴訟。如果閣下屬意的律師在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而他又有時間和合適的專業知識處理閣下的案件,則法律援助署署長通常會尊重閣下的選擇。假如法律援助署署長認為閣下屬意的律師並不合適,則其職員會與閣下商討,以便委派更合適的律師代表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