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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敗訴,我是否需要支付對方的訴訟費?

一般來說,由閣下獲得法律援助開始,閣下便毋須負責對方的訴訟費。

 

如果訴訟中的原告人獲得法援但最終敗訴,則法庭通常會下令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支付勝訴的被告人的訴訟費(但只於原告人獲得法律援助後開始計算)。如果是被告人獲得法援但最終敗訴,一般來說,無論被告人或法律援助署署長都毋須支付得直原告人的訴訟費。

 

如果閣下於訴訟中途才獲得法律援助,則可能需要支付對方於閣下取得法律援助前已付出的訴訟費。故此,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閣下宜盡早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