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立遗嘱的好处 任何年满十八岁的人士,皆可订立遗嘱(俗称「平安纸」)。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个人在身故后,其遗下的资产将如何被分配,而订立遗嘱的人会被称为「立遗嘱人」。 立遗嘱人可以: 决定如何将其遗产分配给亲人,而非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去分配; 将某些资产留予一些与其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例如朋友和慈善机构; 委任一名或数名遗嘱执行人(但不可多于四人)去管理及分发有关资产。 如果死者未立遗嘱而去世,其遗产之分配及管理将由无遗嘱继承法规管。欲知有关详情,请登入另一部分 ─ 分发遗产。 书籍遍历链接: 1. The advantages of making a Will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