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注册持久授权书 根据《持久授权书条例》(香港法例第501章),如受权人相信授权人精神上无能力行事或正变为精神上无能力行事,必须尽快把有关的持久授权书拿到高等法院注册。此项注册将是法例规定与持久授权书有关的正式程序之最后一步。 书籍遍历链接: 7. Registration of the EPA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