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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我在公司办公室内谈及另一位同事,有关对话是否属于发布?

就算同事们只在公司内互相讲述诽谤事情(没有在公司以外发布),而即使对话内容亦涉及公务,这仍然会被视为发布诽谤言论。

 

不过,如果上述的谈话,是由一个真诚的人尽应份的责任去通知其他人,而内容是关于公司事务,即使其言论对其他同事构成诽谤,发布者仍可以「受约制特权」作抗辩。

 

例子:阁下听到同事( A 先生)将要把公司的机密资料透露给公司的竞争者。阁下其后把事情告知上司,以让他作出适当的防范。虽然这样做可被视为对 A 先生作出诽谤言论,但由于阁下是本着真诚态度去说话,因此,「受约制特权」或可作为抗辩理由,让阁下免除诽谤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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