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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确认出被诽谤的人

如果阁下是诽谤案中的原告人(被诽谤或被诋毁的人),便需要证明:

 

  1. 诽谤性陈述是针对阁下(其内容有诋毁阁下);及
  2. 被告人是有关陈述的作者、制作人、发布者或发表有关陈述的媒介。

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他们没有在文章中指名道姓,但只是详细地形容目标人物(例如他的身高、体重、经常去的地方及曾经做过的事),那么该人便难以证实文章内容是针对他。

 

在这些情况下,法庭便会考虑作者的原意是想描述哪一个人,亦会视乎一般读者在阅读有关文章后,是否会认为作者所指的人士,与他们所联想到的那个人相同。如该目标人物的朋友和其他人,可以合理地推测到文章所指的就是他本人,这篇文章便会被视为针对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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