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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在公众地方大声地向B讲述第三者(A)的不是,有关说话对A构成诽谤,而C所说的更被人录起,并上载到互联网的一个网站上。在这个情况下,当C在公众地方发布诽谤性言论而被其他人听到后,他便要为此负上法律责任。但另一方面,当公众在网上听到C的说话后,谁要为发布这些诽谤性言论负责?

就算某人非故意地向第三者发布诽谤性事情,该人亦需要负上法律责任,除非该人可以证明,有关发布并非因为他欠缺谨慎而发生。

 

例子:如果 C 把一封诽谤性信件跌在街上,而 B 拾到并阅读了该信件,C 便要为发布该信件而负上法律责任,因为这个发布是因为 C 没有谨慎地保管那封信而造成(在运送信件时,C 有责任将该信件保密。如果他不小心掉了信件,而信件被途人阅读了,他便违反了保密责任,并要就非故意地发布诽谤性事件而负责)。

 

同一道理,如果 C 在公众地方大声讲话(包含诽谤性内容),而让途人听到他所说的,他便要负责。

 

当该段诽谤性言论被其他人偷偷录起及上载到互联网上,C 是否要负责?

 

如果 C 可以证明他不知道有人会录起该段说话,而他亦没有理由可以预期得到,有人会在可听见的范围内录起他的说话并上载到网站,他便可能毋须为网上发布诽谤性言论(即第二次发布),而负上法律责任。不过,由于现今科技发达,一般人很易便可录起一段说话并上载到互联网上,这会增加 C 提出以上抗辩理由的难度。

 

那个把诽谤性言论上载到互联网上的人,会否招致任何法律责任?

 

该人把诽谤性言论录起并将之上载到互联网上,从而让公众都可以听到,即是把诽谤性言论向他人复述。根据问题1的答案,第二次发布 / 重复发布,会算作一次新的诽谤行为。即是说,该人亦需要为发布诽谤性言论负责。

 

至于刊载该段诽谤性言论的网站(或其主持人 / 公司)之法律责任,会在下一条问题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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